法律产品 | 破浪笃行(第一辑)
市场经济下,企业退出是正常现象,《企业破产法》自2006年颁布施行以来,其作为市场经济的一项基础性法律制度,对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既是企业的“新掌门”“守望者”,也是“保护神”和“法专员”,在企业生死存亡中发挥重要作用。
“破”文知时节,当春乃发生。稼轩律师事务所以本所破产重整业务委员会为依托,带领破产业务团队承担了陕西省内较多的破产业务如石油公司、房地产公司、钢铁公司、水泥公司、物流公司、商贸公司等,涵盖诸多领域,涉及市场经济方方面面,积累了大量实务经验。
如何能够公正高效处理好每一起破产案件,是摆在破产审判法官和管理人面前的一个紧迫而现实的问题;如何能为破产企业的重生及价值升级贡献一份力量,如何与同行们分享我们的经验和教训,共同推动破产法律的实施,这些成为稼轩破产委员会不断求索的方向。
稼轩破产重整专委会的律师们不断总结经验,深入思考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深入研究企业破产制度的发展,在此基础上几经探讨、诉诸文字,形成拙文集。
目录
该文集是稼轩律师事务所律师近年来担任破产案件管理人过程中实践探索的整理和记录,也是案件办理一线工作者的感悟与心得。侧重问题牵引,着力实际运用。先后共有稼轩十多位律师参与撰写,完成了共计十六篇专题研究文章,旨在与各位同行及读者探讨研究,帮助企业实现企业重生、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希望能为我国的企业破产及其相关领域的工作推进和制度的完善提供有益参考。
志不求易者成,事不避难者进。对于律师来讲,办理破产案件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在处理破产案件的过程中,需要综合运用各领域法律知识,对办案律师的能力素质要求很高,迫使律师大量学习,广泛涉猎。作为回报,律师一旦进入破产领域并从事相关工作,就能在短时间内充实自己的知识库,这不论是对于破产案件推进还是日后执业方向扩展都大有神益。
相信通过不断的探索与积累,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将在破产领域不断深耕,破浪笃行。期待各位同仁、各位业内专家对本文集提出宝贵意见!让我们在破产业务理论和实践的探索之路上,用专业的服务与您携手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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